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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成经信发〔2015〕13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全面开展安全
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发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行业协会、直属(委管)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安委〔2015〕32号)要求,现就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领导小组。
按照市安委会统一要求,结合市经信委《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分工,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在行业管理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及片区督查分工,详见附件1。
(二)落实工作职责。
市经信委主任施跃华全面领导和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
市经信委副主任王永新负责油气输送管道、电力设施、城镇燃气专项检查和整治。规划建设处、电力处、燃气处分别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市经信委副主任冷知用负责冶金有色、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及仓储、药品加工专项检查和整治。材料工业处负责冶金有色专项的牵头组织实施;医化处负责配合市安监局实施工业危化品专项,配合其他部门实施药品加工专项检查和整治。
市经信委副主任雷鸣惊负责食品加工及其涉氨制冷(气)专项检查和整治。轻工处负责配合市相关部门实施。
市经信委离退办主任王保华负责协助主要领导对全系统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和整治。行管处负责本系统大检查日常安排;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和整治的组织实施。
市经信委其他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行业和产业领域安全大检查,以及粉尘涉爆、企业技改技创项目施工、企业消防、企业锅炉、压力管道、道路交通源头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有限空间及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大检查。相关处室负责配合市相关牵头部门工作。
各区(市)县工信部门、工管委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大检查,并配合市经信委开展相关工作。
各行业协会宣传和推动所属工业生产性企业及事业单位会员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大检查工作目标和方式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和国庆期间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按照“分级属地、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行业强化督导、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方式,在实施行业大检查的同时,由委领导带队实行片区分工督查,必要情况下聘请安全专家对重点专项实施检查。
三、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市政府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本系统情况,明确以下内容:
(一)共性检查内容。
主要围绕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等各级会议有关精神,行业部门做到“五落实”方面的情况。详见附件2。
(二)企业自查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资质证照、管理机构、责任制及宣传培训等。详见附件3。
(三)专项检查和整治内容。
详见附件4。其中,本委负责:
1.在按照近期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查安排,完成城镇燃气专项检查牵头工作的同时,持续组织实施电力设施、城镇燃气、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检查;
2.牵头并会同市安监局组织实施油气输送管道、冶金有色专项检查;
3.会同牵头部门(市安监局)实施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气)、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
4.根据需要参与市政府其他部门组织实施或牵头开展的,与本系统有关的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道路交通源头治理、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项目建筑、锅炉和压力管道等安全专项检查;
5.其他工作。在其他安全生产各重点领域开展大检查。
四、大检查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20日前)。
市经信委制定本实施方案,各区(市)县工信部门和工管委、机关处室制定行动方案。
(二)自查自纠、检查督查(8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造册登记,填列《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闭环管理统计表》,详见附件5。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市经信委按片区分工组织检查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区(市)县工信部门、工管委,负责片区的处室以及全系统进行总结。
五、大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工信部门、工管委。
1.督促企业自查情况,收集《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闭环管理统计表》,形成每月的《区(市)县企业自查隐患及整改动态进展汇总表》,详见附件6。在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进展进行跟踪的同时,各工信部门、工管委应组织实施对本区域内、园区内企业和大型仓储设施的全面检查督查。
2.每月1日向分工片区联系的处室报送大检查月度小结、《企业自查隐患及整改动态进展汇总表》、《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统计表》,详见附件7;12月15日前向分工片区联系的处室报送大检查总结。
(二)承担片区督查的处室。
1.在8月-11月期间每月督查区(市)县至少1次,对重点企业实施抽查并填列《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闭环管理统计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统计表》,督查后及时反映信息。
2.每月3日前收集工信部门、工管委的大检查月度小结、《企业自查隐患及整改动态进展汇总表》、《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统计表》,并形成月度片区督查小结,一并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管处)。
3.在12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行管处)报送处室片区督查总结,以及所督查区域的大检查总结。
(三)各产业处和牵头全市专项检查的处室。
1.在8月25日前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含负责人、联络员的联系方式),8月3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行管处)。其中承担全市牵头专项检查的,25日前将方案印发至各相关重点企业。
2.每月3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行管处)报送本行业专项检查月度小结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统计统计表》,12月20日前报送各产业大检查总结和牵头的全市专项检查总结。
(四)各行业协会。
通过召开会员单位会议等形式,宣传和推动所属工业生产性企业及事业单位会员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
本系统各部门单位、处室利用成都市安监局网站、成都市经信委网站、成都工业安全生产QQ群、电信超信等多种渠道,及时沟通工作信息,宣传一线工作进展动态。
附件:1.成都市经信委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片区督查分工。
2.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性检查内容
3.全市安全大检查企业自查内容
4.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和整
治重点内容
5.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
题闭环管理统计表
6.区(市)县企业自查隐患及整改动态进展汇总表
7.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统计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20日
附件1
成都市经信委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片区督查分工
组 长:施跃华
副组长:黎邦华、李长虹、王永新、雷鸣惊、冷知用、吴皓、张保国、罗西临、鲜樱、王保华,李忠仆、刘正辉、刘幼成、缪毓玲、修忠文
成 员:办公室、产业发展处、经济运行处、投规处、工业园区处、技术创新处、环资处、汽车产业处、重大装备处、电子工业处、轻工纺织处、生物医药化工处、新能源产业处、材料工业处、节能环保产业处、信息安全处、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软件与信息服务处、网络管理与信息化推进处、企业处、能源规划建设处、电力处、燃气处、行业管理处负责人
按照片区分工组成22个督查小组,督查大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邓贤洪、刘先富
联系电话及传真:61885820
电子邮箱:1790124599@qq.com
大检查片区督查分工
总负责人:施跃华
序号
|
区域
|
牵头领导
|
负责处室
|
序号
|
区域
|
牵头领导
|
负责处室
|
1
|
高新区
|
李长虹
|
电子处
|
12
|
都江堰
|
刘幼成
|
软件服务处
|
2
|
龙泉驿区
|
缪毓玲
|
汽车产业处
|
13
|
新津县
|
罗西临
|
新能源处
|
3
|
郫 县
|
罗西临
|
投资规划处
|
14
|
蒲江县
|
王永新
|
能源规划处
|
4
|
天府新区
|
冷知用
|
技术创新处
|
15
|
新都区
|
王永新
|
燃气处
|
5
|
金堂县
|
雷鸣惊
|
节能环保处
|
16
|
大邑县
|
修忠文
|
电力处
|
6
|
彭州市
|
冷知用
|
医药化工处
|
17
|
双流县
|
黎邦华
|
工业园区处
|
7
|
金牛区
|
吴 皓
|
信息安全处
|
18
|
锦江区
|
黎邦华
|
工业园区处
|
8
|
崇州市
|
王保华
|
行业管理处
|
19
|
青羊区
|
鲜 樱
|
重大装备处
|
9
|
武侯区
|
吴 皓
|
产业发展处
|
20
|
温江区
|
李忠仆
|
企业处
|
10
|
成华区
|
冷知用
|
材料工业处
|
21
|
邛崃市
|
雷鸣惊
|
轻工纺织处
|
11
|
青白江区
|
刘正辉
|
材料工业处
|
22
|
民爆企业等
|
王保华
|
行业管理处
|
附件2
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性检查内容
一、本系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省政府安委会2015年第三次全体会议以及8月11日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8月13日市委抗战胜利70周年安保暨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二、本系统行业部门“五落实”情况。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工作机构,充实专业人员;落实日常安全监管、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职责,发生事故参加现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的情况。
三、本系统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情况。落实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安全投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制度等情况。
四、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动员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五、本系统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是否存在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行为;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六、本系统汛期隐患排查、隐患点除险加固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七、系统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暗查暗访”、督查检查和专项整治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3
全市安全大检查企业自查内容
一、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情况,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四、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以及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六、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重要设施、装备和装置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情况,应聘请专家实施专业检查。
八、开展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及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建立情况。
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健全和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佩戴情况。
十、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十一、事故报告、组织救援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附件4
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大检查专项
检查和整治重点内容
一、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罐区、危化品仓储区、危险品仓库)。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情况,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作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防冻、防凝、防泄漏、防静电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整治危险化学品罐区、危化品仓储区、危险品仓库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二、继续抓好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各区(市)县推进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情况,市政府下达的536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各油气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隐患整治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按计划推进隐患整治情况;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的行为,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非法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
三、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货车生产源头治理。对全市《公告》内的客、货车生产(含改装)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强化客、货车生产源头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企业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生产车辆,从生产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四、扎实开展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特种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企业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专项方案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塔吊指挥、重大危险源监控、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施工电梯、起重机械、吊罐、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状况;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
企业特种设备。重点检查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治、运行监控及记录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电力设施。重点检查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防范、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等情况。
五、深入开展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气)、有限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
粉尘涉爆。重点检查企业粉尘涉爆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涉粉尘企业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建立情况,企业作业场所、除尘设备粉尘定期清理情况,防爆设施运行、隔爆措施落实、粉尘浓度监测及记录情况;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行为。
涉氨制冷(气)。重点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以及涉氨制冷(气)企业、冷库底数摸排和管理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涉氨制冷(气)企业问题整改情况;涉氨制冷(气)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建立情况;突出检查涉氨制冷(气)企业安全防护距离设置,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禁用,快速冻结装置区域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氨检测报警、事故风机设置、水喷淋系统设置、安全警示标示设置等情况。
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贯彻执行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情况,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情况,有限空间辨识、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等基本台账建立管理情况,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审批等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气体检测设备、通风换气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应急救援设备等安全设备设施配备等情况。
企业消防。重点检查危化品仓储区、石油化工罐区、危险品仓库、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小作坊以及“三合一”、“多合一”企业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可燃材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六、着力抓好冶金有色、民爆物品和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
冶金有色。重点检查液态金属吊运,特种设备起吊,氧气的制备、输送、使用,冶金煤气管理落实国家规定和标准规范情况;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安全鉴定情况;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佩戴情况;检修作业、动火作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民爆物品和城镇燃气。重点检查民爆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生产车间、材料库区、成品库房安全设施配置和运行情况,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状况;城镇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生产、销售和燃气使用等情况,燃气管线保护情况,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情况,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在线监控系统安装使用情况,燃气管道、用气设备、防雷防静电等是否符合设计规范等。
食品药品加工。重点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关键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应急设施和安全疏散情况;整治取缔不能持续保持法定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生产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情况。
企业职业卫生健康。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危害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及告知卡情况,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情况,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情况,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教育培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