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燃协[2014]第2号
各会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燃气经营许可的通知》(川建城发 [2012]520号)的要求,省燃气协会将于2014年2月中下旬,分别开展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相关人员收尾培训。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燃气企业”)的经理(站长)、副经理(副站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以及企业技术、安全、维护、抢修等部门的负责人,应报名参加燃气行业管理人员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二、燃气企业中技术、安全、运行、维护、抢修等关键岗位的操作人员,涉及主要工种包括:加气站操作工和液化石油气灌瓶工、罐区运行工,应报名参加技术工人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三、根据全省燃气企业参训人员普及情况,在今年2月份的培训结束后,上半年不再安排上述人员的培训。
四、请各企业按照燃气经营许可标准的规定,抓紧安排应训而未训人员报名,及时参加培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参训的管理人员在“四川燃气”网上下载“四川省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登记表”,并认真填报,参训报到时交会务组。
联系人:杨亚琴 028-85594201
胡 鹤 028-85575357、18980753365
周怡静 028-85531269、13350088108
传真号码:028-85599756
联系单位:四川省燃气协会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省建设厅综合楼三楼)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企业相关人员培训收尾报名表
二0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